close

Q1:關於安置機構的小朋友未滿十八歲可以搬出去外面住嗎?

A1:通常不可以。未滿十八歲的孩子要住在外面,必須要有監護人或者住在學校宿舍。機構是不會讓被安置的小朋友單獨住在外頭。除非孩子已經超過十八歲成年。

 

Q2:那機構裡的小朋友如果機構無法繼續接受,是否就是直接轉介?

A2:通常機構收下被安置的孩子後,就是願意接受。不太會轉介。

 

Q3:相對人如果返家了,受害者若是想要回家,是否可以?

A3:這邊會經過評估,警政單位還有觀護人會事先跟相對人約定好,要不就是安置機構那邊會經過評估處遇,確認孩子是否可以返家。

 

Q4:什麼是相對人?

A4:在家庭暴力事件裡頭,加害人被稱呼為相對人。

 

Q5:性慾跟暴力會同時存在嗎?

A5:只要上網查,其時會發現很多案子都是有性虐待、暴力等。

  在性侵犯中有分下列三種類型:一、權力型,二、憤怒型,三、虐待狂型。

  而在兒童性侵害裡頭,性侵犯主要性偏好的對象又以是否為兒童區分,如果不是就是「退縮型」,如果是那就是「固定型」。那這部分亂倫也可以以此分類。

  其中兒童性侵害行為又分成下列兩種:一、性壓迫,二性暴力型。

  那麼本書裡頭的繼父就是虐待狂型,對孩子的性侵害是以性暴力為主。但是他是否性偏好為兒童,這點我沒有特別制定。

 

Q6:故事中的繼父做了這種事情,為什麼卻只有這樣的刑責?

A6:台灣的司法現在是「修復式司法」,而不是以牙還牙這樣的方式。因為在暴力中,往往很多相對人其實以前也是受害人,小時候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,在認知中會認為暴力就是解決的辦法。那面對這樣的情況,現在社會強調的是「和平解決」,在這部分社福機構會有相對人處遇設施,兒少保中會讓相對人接受親職教育,在婚姻中則是會有婚姻諮商服務和相關課程。

 

Q7:故事裡頭繼父所受到的刑責是怎麼判的?

A7:這部分是去調查相關法律所面臨的刑責累加而成,但是其中數字怎麼選的其實只是作者本身自己去大概抓的。親職教育時數也只是拉出符合接受的時數以內。並非真實,因為在社會案件中,有涉及性暴力的家暴類刑案件,其實很難直接去抓相關刑責。每個個案都不同,那我也只能憑一些資料去做判定。

 

Q8:故事是否為真實?

A8:裡頭的案件很多是社會案件濃縮而成,但是有些地方為了劇情發展並沒有照現實中的SOP流程。(像是葉小草居住在外,沒有經過評估就跑回家等等)

 

Q9:關於保護令的申請的相關知識:

A9 https://dep.mohw.gov.tw/DOPS/cp-1160-8001-105.html

 

Q10:家暴受害者是不是只有當事人可以報警?

A10:不是的。除了受害者之外,只要是鄰居或者目睹到的都可以打電話報警。警方是單一窗口,是不得拒絕求助。(不管什麼案件都得處理)

  發生家暴案件時,可以求助的單位有以下列點,同時他們不可以拒絕:各地警察局、各地家庭暴力中心、各地醫院。

 

Q11:暴力又分成哪幾類?

A11:大致分成:身體虐待、精神虐待(情緒虐待&心理虐待)、性虐待、經濟控制。

 

因為接下來面臨期末考,所以停更兩到三週(包含這次)。那今天就在這邊將一些大家可能會有的問題稍微做個解答。

若是有相關問題可以提出,若是我知道會盡量幫大家做解答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曙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